海地公民前往澳门
海地公民进入澳门,需办签证,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第三国公民前往澳门
一、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其他人员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二、其他第三国公民进入澳门,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申请方式:
可选择向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或在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部分国家公民除外,详情请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
三、申请材料、办理时间、申请费用、付款方式
(一)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澳门签证申请表格,提交1张护照照片。
3、申请人在美国的居留身份证明:如绿卡、工卡、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访澳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二)办理时间:
1、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普通为7个工作日,加急2-3个工作日,特急1-2个工作日。
2、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0个工作日或更长。
(三)申请费用:
1、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须按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加急费25美元/件,特急费37美元/件。
3、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需申请人向使领馆额外支付电报联络费20美元/人。
4、付款方式:向我处递交的申请,仅接受现场现金支付,请自备零钱。
四、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务警司处
电话:00853-88970601,00853-88970602
传真:00853-28726936
电邮:smce@fsm.gov.mo
注:若有赴澳需求,请提前联系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