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国签证政策的通知

2022-08-23 04:55


为进一步恢复中外人员往来,根据有关安排,现对在海人员申请赴华签证作如下调整:

一、对于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新生凭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生凭返校证明,申请长期学习签证(X1字签证)。

二、自北京时间2022824日(星期三)0时起,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赴华从事商务活动的外籍人士、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无需重新办理赴华签证,可持上述证件入境。

三、其他种类签证申请要求不变(详见我处通知中国签证申请须知(2022.09版))。




驻海地商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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