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地法律,中国公民在海地逗留90天以内无需签证,超过90天需办理海地居留证。
海地居留证所需材料:
1. 一封致移民局(Direction de l’Immigration et de l’Émigration)的居留申请信,写明申请原因。
2. 一份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 一份雇主或在海负责人开具的工作证明、一份雇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非政府组织成员需提供组织合法性证明)
4. 一份最近30天内的体检证明
5. 两张护照照片
6. 一份入境卡(绿色)复印件
7. 一份法语版出生证明复印件
8. 一份海地境内的银行的存款证明(至少7500古德或200美元)
9. 无犯罪记录证明(注)
10.交纳5000古德居留申请费
海地全国有两处材料接收点,一是太子港的移民局本部,二是移民局在海地角的办事处。递交材料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采集指纹。
居留证每年须更新一次,更新时需提供过去一年的交税证明。
注:按照海地法律,外国政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需经公认证才能在海使用。但目前,办事处没有公认证职能,因此建议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当地公证处办理无犯罪证明的公证并译成法文带来海地。我处将致函海外交部条法司提供协助,帮助我公民办理居留证明。